2017年8月22日,中兴国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《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》(国办发〔2017〕69号),深入贯彻落实“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,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”,全面启动了深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。
中兴国能集团深化改革的目标,是紧紧围绕服务国家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,建立市场化运行、约束机制,努力把中兴国能集团建设成为资本充足、治理规范、内控严密、运营安全、服务优质、资产优良的综合型开发性国有集团公司。
中兴国能集团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:一是明确中兴国能集团的综合型开发性集团公司的功能定位。二是明确中兴国能集团主要从事开发性业务,如智慧生态城市、新型城镇化、保障性惠民工程、特色小镇、支持“走出去”、科技、文化和人文交流等。三是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。四是明确资金来源的政策支持。五是提高资本充足率。六是建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资本约束机制。七是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。建立与开发性业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。监管部门研究制订对中兴国能集团的审慎性监管规定并实施监管。八是按照突出服务国家战略、侧重风险控制、兼顾利润回报为导向对中兴国能集团进行绩效评价。九是修订和完善章程。条件成熟时,考虑制定中兴国能集团条例,以此作为内部运营和外部监管的法定依据。
中兴国能集团深化改革方案坚持问题导向,从中兴国能集团发展实际出发,明确定位方向,使业务发展的重点更加清晰;系统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,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;强化激励约束机制,进一步完善中兴国能集团运行的法定依据和政策环境,为稳健经营提供了基础和依据。方案对于提高中兴国能集团可持续发展水平、更好地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具有重大意义,为中兴国能集团长远发展注入新的动力。
中兴国能集团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中兴国能集团将坚持综合型开发性集团公司定位,进一步完善开发性产业运作模式,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,建设国际一流的综合型开发性集团公司,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