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生态扶贫工作方案》
发布日期 : 2018-01-29编辑 : 中兴国能 浏览次数 :
      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向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林业厅(局)、财政厅(局)、水利厅(局)、农业(农牧)厅(局)、扶贫办印发《生态扶贫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要求各单位把生态扶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,进一步细化落实《方案》各项工作,逐项明确责任单位、责任人、时间进度,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、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,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、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,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,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“双赢”。
     《方案》指出将要全力推进包括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11类重大生态工程建设、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、创新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方式等任务的实施,力争组建1.2 万个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(其中造林合作社(队)1万个、草牧业合作社2000 个),吸纳10 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;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 万个(其中生态护林员30 万个、草原管护员10 万个);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,带动约1500 万贫困人口增收。